時間:2022-06-20 10:10
案例學習
某市糧食局防汛物資儲備采購項目公開招標,預算260萬元。經評標委員會評審,A供應商以255萬元的價格成為中標供應商。中標信息公告后,B供應商向采購人提出質疑,質疑事項為:A供應商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卻提供依法繳納社保的承諾函,不符合該項目的資格條件,且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求中標,要求采購人取消A 供應商的中標資格,順延第二名B供應商中標。
采購人在法定期限內依法作出答復,B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向該市財政部門提起投訴。財政部門啟動調查,A供應商表示,公司老板及所有員工均為退休返聘人員,根據國家社保繳納要求,本就不需要繳納社保,且公司也無法為這些退休人員繳納社保。
問題探討
公司全是退休返聘人員,可以承諾依法繳納社保嗎?
專家點評
某市政府采購中心高級工程師馬工認為,退休返聘是合法的用工形式,企業并不能為退休員工繳納社保。依法,A供應商不需要繳納社保,則其未替員工繳納社保,也屬于《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業界某資深專家也認為,一般情況下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社保,有良好的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記錄可查。A供應商若全是退休人員,無須申辦社保。其提交的依法繳納社保的承諾函屬實,不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求中標,其中標有效。
另一位采購中心工作人員提醒,除中標單位都是退休返聘人員外,還有一些新成立的公司也沒有繳納社保的記錄,但也屬于依法繳納社保、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資格要求。采購文件需要考慮此類情形,可以要求新成立尚未依法繳納社保的供應商提供依法繳納社保的承諾函。另外還有一些政策性特殊原因,某些供應商可能會享受免繳社保的政策,采購文件可以要求此類供應商提供享受免繳社保的文件證明材料。
另外,近年來優化營商環境的力度不斷加大,很多地方開展了以承諾函代替證明材料的試點工作。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也可以自主決定,在一些項目的采購文件中允許供應商以承諾函代替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
法規鏈接
《政府采購法》
第二十二條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